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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中高办字第(27)号

关于举办新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技术创新”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及外资企业应对措施专家讲座的邀请函

 

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配套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已于4月颁布,近期,《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等配套管理办法也公布在即。这些配套办法将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法所涉及的税收优惠范围,调整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更新《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推动技术创新及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为使中外企业能尽快了解实施条例配套管理办法的有关内容,掌握针对自主创新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及时筹划、申请税收优惠待遇并从中受益,365娱乐定于2008711-13日在沈阳举办“新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技术创新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及外资企业应对措施”,届时邀请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主管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出席并解答企业疑点问题。
   
我单位决定联合各相关单位举办此次讲座。特邀请您在百忙之中莅临沈阳,参加本次讲座。详情请看附件:

 

 

365娱乐         国家技术信息中心网

00八年六月二十日            00八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一、    讲座内容:

1、新税法下,税收优惠目录及其优惠过度措施的重点解读;

★重点解读:《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原有若干税收优惠政策取消后有关

事项处理的通知》;

★《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度优惠政策的通知》

★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和过度措施;

★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和过度措施;

★老的外资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过度措施;

2、解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及高新技术领域范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和认定标准;

   ★中外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

★解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

★解读《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审批和管理机构;

★如何办理企业集团下属企业(公司)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如何办理变更、合并、分立、转业、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

★新法实施后,各级相关政府机关的职能划分、责任及管理职能介绍;

★新法实施后,各级高新区、开发区等特殊区域对企业管理和指引工作的调整和应对;

3、新所得税法鼓励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介绍

   ★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介绍及操作实务;

   ★企业研发投资的税收抵免政策介绍;

   ★企业研发设备的加速折旧;

★企业技术转让的税收减免政策;

★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4、《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解读;

   ★适用范围、例外情形、就地预缴、汇总清算、特殊事项的处理;

   ★税款预缴和汇算清缴、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比例、征收管理;

5、新税法主要配套措施的进展情况介绍;

6、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所起的作用;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如何操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如何选择中介机构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纳税筹划和安排;

二、拟邀主讲专家:

国家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研究中心领导及研究员;科技部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专家领导及研究员;中国高科技产业研究会政策实务操作专家;著名的税法研究与税收筹划专家及相关官员。

三、参会对象:

各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科技主管部门、各级开发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产业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生产力促进中心、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特殊区域的负责人及各高新技术企业总经理、财务总监、税务主管(顾问)、新疆建设兵团及各相关企业等。

四、会议时间和地点:

2008711日—13日 (11日全天报到)     辽宁 • 沈阳

费用为人民币1800/人(含培训费、专家费、午餐费、场地费、教材费等),食宿与考察由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参会方法

1、报名参加的学员请详细填写好报名回执表并同银行汇款凭证传真至会务组,报到通知会前一周发放。

2、官方查询网址:www.ltt-soft.com        

3、联系人:李晨  电话 010-51957013  81101288   传真:010-51957023

 

报名登记表

  经研究,我单位选派下列同志参加学习:

单位名称

 

(盖 章)

详细地址

 

   

 

联系人

 

   

 

 

 

代表信息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是否住宿

是□    否□

是否考察

是□     否□

参会费用

                元整   (¥:       

汇款方式

请在报名5日内将参会费用汇入以下帐户,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010-51957023
收款单位:国科园(北京)科技企业信息咨询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石景山八角北分理处
账  号:0200 2187 0900 6917 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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