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组委会
THE ORGANIZING COMMITTEE OF CHINA
BEIJING INTERNATIONAL HIGH-TECH EXPO
关于举办第十二届“科博会”
科技成果推广与商务项目合作推介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科技部、商务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贸促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北京市贸促会承办的第十二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科博会”)将于2009年5月20-24日在北京举办。
2009年时逢我国举国欢庆建国六十周年,也是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形势下,按照我国经济工作“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整体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出台四万亿引导扶持资金和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保持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重要之年。
结合当前形势,为更好地贯彻宣传国家科技产业政策,倡导自主创新,重视知识产权,推广科技成果,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本届“科博会”期间,由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365娱乐和“科博会”组委会办公室共同主办,北京市贸促会和北京京都信达信息服务中心承办的第十二届科博会“科技成果推广与商务项目合作推介会”,将于2009年5月21-22日在北京举行。推介会将立足于提高广大企业和科研机构关注、研发、转化、应用科技新成果的意识和能力,帮助有关各方整合资源和把握新的商业机会,同时,有效推动政府、科研院所、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和企业的信息发布、项目交流及有效对接洽谈。
现诚邀各地政府职能部门、科技局、科技园区(产业基地)、科研院所、高科技型企业及相关机构参与本项活动。
有关事项见附件说明。
特此通知。
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二日
第十二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
科技成果推广与商务项目合作推介会有关事项说明
时间:2009年5月20—22日
地点:人民大会堂
中国国际展览中心
中国职工之家饭店
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简称“科博会”)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
第十二届“科博会”科技成果推广与商务项目合作推介会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365娱乐
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
支持单位:国防科技工业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研究中心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开发区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北京京都信达信息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特邀有关政府机构、科技园区、科研院所、重点企业参与协办。
拟邀媒体: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北京电视台、《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经营报》、《科技日报》、人民网、新浪网、科博会官方网站及地方媒体等。
一、“科博会”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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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博会”是国务院批准的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主旨国内最大的国际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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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级的年度盛会:国家七部委共同主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
具有极高的级别性与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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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的商业平台:国内外观众达30多万人次,国内各省市政府部门组织参加或参观,同期举办多场讲座、洽谈采购、招标等活动。
•
强大的媒体宣传: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及国内外专业媒体百余家及时跟踪报道。
二、相关安排及会议内容:
1、安排嘉宾代表出席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科博会开幕式(国家有关领导人作报告)。
2、邀请国家有关部委的负责人就国家科技产业政策答疑解析,拟安排内容为:
•
邀请国家发改委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就当前形势下,国家产业政策引导与国家出台四万亿投资资金对关联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进行讲解。
•
邀请国家科技部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就国家科技产业政策、科技奖励措施、政府扶持资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当前热点问题进行讲解。
•
邀请商务部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就当前金融危机下,国家引导扶持企业拓展国际、国内市场的政策措施,及“科技兴贸”促进经济发展等有关热点问题进行讲解。
3、邀请知名专家,就科技项目立项与申请国家扶持资金的操作实务进行讲解。
4、安排参会代表参加项目推介会,参会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加专场项目推介会,与相关专家、目标合作伙伴,专业客户等进行多边交流。
5、安排代表参加项目推介会,项目推介、洽谈按行业分类,拟推介项目类别如下:
• 节能、环保、循环利用及治理污染和资源环境相关的适用技术、产品及合作项目;
• 信息技术、先进制造与自动化技术、军民两用技术、交通技术项目;
• 生物技术、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项目;
• 新农村建设、现代生态农业及高新农业示范基地项目。
6、安排代表参加专家咨询、投融资洽谈及项目合作方现场互动交流(互动推介形式:融资方PPT多媒体项目演示;专业机构培训、辅导;投资专家现场点评);
7、安排代表参加“科博会”展览及科技交流活动,引导代表与“科博会”参展商进行交流、洽谈和项目合作。
8、增值服务:预先撮合配对,现场互动交流;新技术、新产品行业交流与专家鉴定咨询;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及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市场推广与营销策划、媒体宣传服务;甄选项目专场(专项)推介;专业客户定向邀请服务。
三、重点推介项目类别:
1、国家产业政策引导扶持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项目推介:邀请符合、承接或获得国家科技政策扶持的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研发、产销单位进行推介(如:863计划、火炬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星火计划等)。
2、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产业基地优势资源项目推介:邀请具有代表性的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产业基地推介自身的优势资源、招商引资项目和产业扶持政策。
3、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与科技成果市场推广与项目合作推介:邀请企业进行专项科技成果推广、合作项目推介与投融资交流洽谈(对自主创新企业组委会将给予定向推荐)。
4、各级政府招商引资项目专场推介:超过30人以上的政府代表团,组委会可为其重点安排专场投资环境说明会、合作恳谈会及投资推介会等,并享有特殊优惠政策,
欢迎有关政府与组委会具体商洽。
四、参会对象:
有关省、市政府部门、高新区、产业基地、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及其他具有相应合法经营资格的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等。
五、参与单位工作配合、报名方式及参会费用:
1、请参与单位根据自身情况,整理提交有意进行对外推广合作的科技成果与商务项目,及直接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事项说明(如:科技项目立项、申请国家扶持资金、科技成果鉴定、检测、认证事项办理、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合作、产品推广、建立合作渠道、策划宣传、招商引资等)。组委会将根据参与单位的实际需求,依托国家举办“科博会”的平台,为其提供有效的宣传、交流与合作服务,切实促进参与单位的发展。
2、确认参会的单位,请务必于2009年5月10日前将参会回执、企业简介、交费凭证提前传真至会务组,以便确认参会资格和进行工作安排。
3、本着来源于参与单位,服务于参与单位的原则,由参与单位根据自身实际需要选择服务项目,有关费用标准见回执表内所列。
4、特邀重点单位可协办相关活动,进行专场(专项)项目推介,并选择相关宣传事项、专业人士邀请及配套服务等,所产生的费用由参与单位另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52号3号楼5-102室
邮 编:100039
网
址:www.chitec.cn
www.chinatorch.gov.cn
E-mail:bjkbh@126.com
传真:010—83835978
电 话:010--83835935
88249108 51118188 68484766
专职协调人:张红先(手机:13691086150)
联系人:曹雪莲
第十二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
科技成果推广与商务项目合作推介会回执表(此表复印有效)
编号: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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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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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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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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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办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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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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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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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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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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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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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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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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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员 |
性 别 |
民 族 |
职 务 |
电话、传真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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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形式请在□内打“√”:
□ 嘉宾代表
□ 参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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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项目选项请在□内打“√”:
□ 专场推介
□ 专项推介
□ 项目重点推介 |
参会单位关注事项说明,请在□内打“√”:
□推广新技术、新产品;
□项目投融资;
□了解相关国家扶持政策;
□与专家交流、专家指导;
□商标注册、专利申请; □成果鉴定、检测认证;
□商务合作,寻求合作伙伴;□其他: |
服务项目选项与相关费用,请在□内打“√”:
□参会代表:2800元/人(含会刊500字的宣传、大会用餐、用车、资料等)。
□VIP嘉宾参会:8800元/人(含普通标准所有服务、安排VIP嘉宾席就座、在《优秀项目重点推介目录》中刊登整版彩色企业广告1P、另在官方网站通栏广告3个月)。
□《趋势展台》是活动特设的展示区域3000元/个,以便更形象的展示企业最新技术成果项目或新产品。
□项目重点推介:20000元(内容需提前与组委会协商)。
优秀项目重点推介目录选项,请在选项前的□内填√号:
□封二20000元;
□封三15000元;
□封底20000元;
□彩色跨页15000元;
□彩色内页8000元;
□黑白内页5000元;
□不参会的企业需将项目登在会刊上,每项(500字)费用1000元。 |
收款帐户 |
户
名:北京京都信达信息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
账 号:1370
7151 6010 0106 84 |
□参会人数:
, 应付费用:¥
元;
□会刊类别:
, 应付费用:¥
元;
□其它项目:
, 应付费用:¥
元;
以上所参与项目合计应承担费用¥
元,交款方式统一为电汇,定于2009年
月
日前办理交款事宜。 |
我单位填报的情况属实,将按照程序办理有关事项和参会事宜。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2009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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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复印有效,要求参会单位如实填报本表进行报名登记,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于2009年5月10日前将相关资料传真或邮寄至组委会联络处。
2、电话:010-83835935
88249108 51118188 68484766
传真:010-83835978
3、专职协调人:张红先
13691086150
联系人:曹雪莲
文件[下载]:
国科发计[2009]111号
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的通知
国科火字[2009]065号
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科博会科技成果推广与商务项目合作推介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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