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中高办字第(33)号
关于举办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培训交流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是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我国高等教育的第三个重要国家战略,将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211计划”针对高校普遍存在的小型、分散、重复、低效、日趋同质化的倾向,提出了八个方面的改革要求,强调和突出了改革,着力解决制约高校创新能力提升的瓶颈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做法也同以往不同。协同创新中心作为载体突破了一般科技计划项目、基地建设的设计思路和理念,也不同于普通的专项改革试点项目,在操作上具有相当的挑战性。
为贯彻实施《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提出的八个方面改革要求,落实《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构建协同创新的新模式与新机制,优化改进协同创新中心整体方案设计、编制,做好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工作,交流成功经验,提高有关人员实务操作能力,我会决定于2012年6月29日—7月4日、7月13日—18日举办两期“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培训交流会”。请相关单位积极报名参加,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解读;
(二)“2011计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重点任务解读;
(三)协同创新的新模式与新机制;
(四)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管理实施;
科学有效的组织管理体系构建;
协同创新的人事管理制度;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机制;
持续创新的科研组织模式;
以学科交叉融合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
国际交流与合作模式;
协同创新文化氛围建设。
(五)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实施
协同创新中心申报方式与条件、评审程序与认定标准;
协同创新中心运行管理与评价监督;
协同创新中心支持措施与计划管理;
协同创新中心各方责权和人员、资源、成果、知识产权等归属问题;
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法律风险防范。
(六)协同创新中心整体方案设计、编制指导与案例;
(七)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成功经验交流学习。
二、参加对象
各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各高校“2011计划”领导小组,科技处负责人、理科学院院长及部分学科学术带头人,有关科研机构、学会、企业代表。
三、专家与学习方式
届时将由教育部科技委、社科委、财政部及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先进单位的专家授课并主持研讨交流。
四、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2012年6月29日——7月4日
南昌
第二期:2012年7月13日——7月18日
成 都
五、报名办法与费用
1.每人1280元,资料费实收;食宿、考察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开具正式报销凭证,所有费用报到时面交。欢迎各单位集体组织参加,集体组织6人以上收费优惠。
电 话:(010)56201566
传
真:(010)57463776
联系人:沈老师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于开班前8天传真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及食宿考察安排等有关事宜。
附件: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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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