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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中高办字第(33)号

 

关于举办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培训交流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是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我国高等教育的第三个重要国家战略,将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211计划”针对高校普遍存在的小型、分散、重复、低效、日趋同质化的倾向,提出了八个方面的改革要求,强调和突出了改革,着力解决制约高校创新能力提升的瓶颈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做法也同以往不同。协同创新中心作为载体突破了一般科技计划项目、基地建设的设计思路和理念,也不同于普通的专项改革试点项目,在操作上具有相当的挑战性。

    为贯彻实施《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提出的八个方面改革要求,落实《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构建协同创新的新模式与新机制,优化改进协同创新中心整体方案设计、编制,做好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工作,交流成功经验,提高有关人员实务操作能力,我会决定于2012629日—74日、713日—18日举办两期“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培训交流会”。请相关单位积极报名参加,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解读;

     ()2011计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重点任务解读;

     ()协同创新的新模式与新机制;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管理实施;

     科学有效的组织管理体系构建;

     协同创新的人事管理制度;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机制;

     持续创新的科研组织模式;

     以学科交叉融合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

     国际交流与合作模式;

     协同创新文化氛围建设。

     (五)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实施

     协同创新中心申报方式与条件、评审程序与认定标准;

     协同创新中心运行管理与评价监督;

     协同创新中心支持措施与计划管理;

     协同创新中心各方责权和人员、资源、成果、知识产权等归属问题;

     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法律风险防范。

    (六)协同创新中心整体方案设计、编制指导与案例;

    (七)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成功经验交流学习。

二、参加对象

    各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各高校“2011计划”领导小组,科技处负责人、理科学院院长及部分学科学术带头人,有关科研机构、学会、企业代表。

三、专家与学习方式

    届时将由教育部科技委、社科委、财政部及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先进单位的专家授课并主持研讨交流。

四、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2012629日——74     南昌

第二期:2012713日——718    成 都

五、报名办法与费用

1.每人1280元,资料费实收;食宿、考察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开具正式报销凭证,所有费用报到时面交。欢迎各单位集体组织参加,集体组织6人以上收费优惠。

  话:(01056201566      真:(01057463776

联系人:沈老师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于开班前8天传真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及食宿考察安排等有关事宜。

附件: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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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一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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